云南省养犬服务协会分支机构(办事处)成立条件

2012-04-25 10:00:20 jbh

一、会员数不得少于20个,会员可是独立法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会员;

二、发起人应为在云南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主营业务应与拟成立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行业属性一致,且为当地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单位;

三、能够自筹分级机构(办事处)活动经费;

四、专职工作人员达3人以上,分支机构(办事处)主任为专职;

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地。

1、协会分支机构(办事处)成立登记申请书

发起人自制:说明申请成立的理由(必要性)、现具备的条件(可行性)、已开展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成立之后要达到的目的(宗旨、目标)、业务范围、如何运作(初步工作思路)。对本行业现状、存在问题及行业协会的作用作简要介绍。申请书须明确委托代理人及权限,可委托1-2名工作人员,并附身份证明。申请书只能以发起单位名义申报,落款应由发起单位、个人共同签字盖章。

2、协会分支机构(办事处)成立登记申请表

协会制:筹备组负责人、筹备发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栏须由本人签字认可,不得代签。

3、协会分支机构(办事处)成立登记发起单位、个人基本情况表

协会制:企业、个体附企业法人、个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个人附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4、协会分支机构(办事处)成立登记拟任负责人情况表

协会制:拟任负责人应是本行业全省知名的企业家或专家,社会信誉良好,同行认可度高。在基本情况栏中说明本人在本行业、本领域的工作业绩、实力及影响情况,是否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在表格背面粘贴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协会负责人是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现职公务员一律不得担任协会负责人)

5、协会分支机构(办事处)章程草案

发起人自制:结合实际制作。为规范和阅读方便快捷,请按照范本的顺序起草,不要打乱顺序,必备条款不能减少。

6、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

发起单位自制:租赁的提交租赁合同,自有产权的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使用的,提交无偿提供使用证明。租赁或无偿提供使用的使用期必须在一年以上。不得与其它机构合暑办公,不得设置在私人寓所内。租赁合同不得以协会名义签订,可以发起人名义签订,在用途中注明提供给协会成立后办公用。

7、拟联系会员名册表

发起人自制:会员应具有代表性、广泛性,会员分布应覆盖州、市及所在地区。拟联系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分开制表,单位会员名册应包含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地址、营业执照号码等;个人会员名册应包含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

六、成立登记时限(20个工作日):协会秘书处自收到所提交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成立的决定。同意成立的,协会秘书处以正式批复同意成立,不同意成立的,书面说明情况。

说明:筹备组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协会秘书处征求意见或召集召开常务理事论证会的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内。筹备组提交虚假材料或在筹备期间弄虚作假的,协会秘书处可对申请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申领协会分支机构(办事处)登记证书提交材料清单及说明

1、协会分支机构(办事处)登记证书申领表(协会制);

2、协会分支机构(办事处)负责人备案表(协会制);

协会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主任/会长、副主任/副会长填写并在背面粘贴身份证(身份证须双面复印)。

3、协会分支机构(办事处)章程核准表(协会制);

4、会议纪要

自制,须载明会议名称,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会议通过的事项或决议,并附上组织机构选举结果(包括主任/会长、副主任/副会长名册)。

5、第一次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

自制,并提供电子版。

6、会员名册

自制,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后确认正式入会的会员名册。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分开制表,单位会员名册应包含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地址、营业执照号码等;个人会员名册应包含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等。

说明:以上材料应在协会秘书处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后填报,向协会秘书处申领登记证书。